预防溺水的“六不准”包括: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无论水性如何,没有成人陪同都不应单独进入水里。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孩子们应避免单独或与未学会游泳的朋友一起游泳,安全第一。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在没有监护人或教师陪同的情况下,不应进行游泳活动。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避免在不知水情的水域中游泳,以防发生意外。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在有潜在危险的水域,如没有救生员或救援设备的地方,不应游泳。
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不会游泳的学生不应冒险下水救人,以免自身陷入危险。
这些规定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保护个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