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可以携带充电宝,但需要遵守以下限制条件:
额定能量限制
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00Wh。例如,5V标准电压接口的充电宝约20000毫安时,或3.7V标准电压接口的充电宝约27000毫安时均符合要求。
额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之间的充电宝,需要获得航空公司的批准后才能携带,且总能量不得超过160Wh(以3.7V计算,相当于43000mAh)。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则不允许携带上飞机。
数量限制
每位乘客最多只能携带两个符合上述规定的充电宝。
携带方式
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严禁放入托运行李中。所有带锂电池的物品,如笔记本电脑、iPad等,均不能托运,只能随身携带或拆掉电池托运。
标识要求
充电宝必须有清晰的标识,显示其额定能量、电压等信息。如果充电宝上没有标明任何参数,将禁止带上飞机。
使用限制
在飞行过程中禁止使用充电宝,不可以给手机等电子设备充电。
建议
在准备携带充电宝乘坐飞机时,请确保其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并且携带两个以内。
充电宝必须有清晰的标识,以便在安检和登机时进行检查。
遵守航空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确保充电宝安全携带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