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对失职失责、严重违犯党的纪律且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此外,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且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还可以采取解散的措施。
这些问责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单独使用或合并使用,以达到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