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退的是订金。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定金
定义: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性质:定金具有担保性质,一旦给付定金,若发生违约情况,定金将作为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手段。
退还规则:一般情况下定金不可退还,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违约方承担了违约责任等,定金可能被退还。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和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且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订金
定义: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并不是严谨的法律概念,一般情况视为交付的预付款。
性质:订金不具有担保功能,主要作为支付手段。
退还规则:订金可以退还,主要作为支付手段。如果发生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收取订金的一方需全额退还订金给付款方。
法律依据:订金的法律后果具体要结合合同内容、交易习惯来确定,不管是哪一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给付订金一方都可以主张全额返还。
总结: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不可退还,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被退还。
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可以退还,主要作为支付手段。
因此,在选择使用定金还是订金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