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经历是指 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下是一些具体情况的具体说明:
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特定公益岗位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
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灵活就业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工作经历的累加
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