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预防为主:
强调在家庭暴力发生前进行预防,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提高公众的反家庭暴力意识,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
对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教育、矫治,同时依法惩处,形成有效的威慑和惩戒机制。
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
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必须尊重受害人的真实意愿,保护其隐私和人格尊严。
保护当事人隐私:
确保家庭暴力案件的相关信息不被泄露,保护受害人的隐私和安全。
老幼病残孕特殊保护: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等弱势群体提供特殊保护,确保其基本权益不受侵犯。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基础,旨在通过多方面的努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