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事故的认定标准如下:
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这些标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进行划分。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事故等级的认定和处理,以确保事故调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