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退票规则如下:
退票时间限制
起飞前24小时以前:一般收取原付票款5%的退票费。
起飞前24小时以内至2小时以前:收取原付票款10%的退票费。
起飞前2小时以内:收取原付票款20%的退票费。
航班起飞后:收取原付票款50%的退票费。
退票费用计算
票款只能退给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
误机情况下,应支付原票款50%的退票费。
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姓名错误、航班延误等),可能免收退票费,具体以航空公司规定为准。
退票办理地点
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终止旅行地的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售票处办理。
退票所需材料
旅客要求退票,应凭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乘机联”和“旅客联”办理。
如因旅客个人原因(如疾病)要求退票,需提供医疗单位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航空公司可能会有不同的退改政策,建议在购买机票前仔细阅读航空公司的退改政策,了解其中的具体细则。
部分航空公司对于特定折扣票可能有特殊的退票规定,例如全价票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免收退票费。
建议:
在购买机票前,务必仔细阅读并了解航空公司的退票政策,以便在需要退票时能够顺利办理。
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退票,及时联系航空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争取更有利的退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