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书立人”指的是 对方立合同人的名字。具体来说:
定义
“对方”指的是正对方,即在合同或协议中相对立的一方。
“书立”是指以书面的形式产生的各种合同、字据、帐薄等,即签订合同、协议的行为。
因此,“对方书立人”即指在合同或协议中对方立合同人的名字。
税务意义
书立人往往也需要承担一定的税务责任,比如开具发票、报税等。这意味着书立人要有较强的税务知识和合规意识,以避免因税务问题导致的法律纠纷。
印花税申报
在某些情况下,如企业按季度申报印花税时,对方书立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需要填写。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在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这些信息不需要填写。
综上所述,“对方书立人”主要是指合同或协议中对方立合同人的名字,并且在某些税务申报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