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成分”是指本人在参加革命工作或入党以前的个人社会地位。这个成分主要反映了个人在参加革命或入党前的职业、社会身份或家庭背景。填写时,应按照个人实际从事较久的职业或社会地位来填写,例如学生、教师、医生、工人、农民、个体户、司机、军人、警察、公务员、干部、职工、临时工等。
如果一个人先后从事了多种职业,应填写最近从事的一种职业。如果同时从事几种职业,则填写最主要的一种职业。对于家庭出身,如果个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或参加工作时家庭阶级成份发生了改变,则应按改变的结论填写;如果没有经组织确定改变结论,则不应自行改变。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时代的变迁,“本人成分”这个词的使用已经不如以前那么频繁,现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例如学生、工人、教师、职工、退休工人等。
综上所述,填写“本人成分”时,应准确反映个人在参加革命工作或入党前的社会地位和职业,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