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道德基础
理想信念教育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培育文明道德风尚
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
“六文明”活动
文明交通
文明餐桌
文明旅游
文明服务
文明执法
文明经营
市民要求
市民对创建活动有所了解
市民言行举止文明、人际关系和谐
市民支持和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重点整治
整治占道经营、违章建筑、环境脏乱差
社会治安秩序
城市交通秩序
文化市场及校园周边环境
乱挖乱采乱砍乱排
整顿机关作风
市民文明交往原则
平等互动,注重沟通
诚实守信,遵守时间
尊重风俗,理解宽容
遵纪守法,维护形象
启动的系列活动
“文明从我做起”系列活动
“我为文明社区作贡献”活动
“做文明小公民”活动
“文明春风在家庭”活动
志愿者服务活动
这些内容涵盖了思想教育、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市民行为、重点整治和文明活动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文明素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需要政府的积极推动,还需要全体市民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