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列村是一个政府对于贫困村的新名词,意思是原来是贫困村,该村通过政府的扶持和自身的努力走出了贫困村的行列,就是出列村。具体来说,出列村的认定标准包括:
1. 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
2. 贫困发生率低于2%;
3. 组级道路畅通率100%;
4.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100%;
5. 通电、通电话、通邮、通广播电视、通宽带;
6. 至少有一项特色主导产业;
7. 有安全饮用水;
8. 有标准化卫生室;
9. 有农家书屋;
10. 保障对象有保障;
11. 无D类危房。
当贫困村达到这些标准后,可以向上级申请出列,经过县级扶贫办制定脱贫计划、村申请、乡镇自评、县级审核公示、市审定、县级公告等程序后,正式成为出列村。这个新名词反映了贫困村在政府扶持和自身努力下取得的脱贫成果,意味着该村已经摆脱了贫困状态,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