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代表是通过 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产生的。选举工作一般在社区居委会选举前完成,推选工作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在非社区居委会选举期间,代表补选和增选工作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
居民代表的职责包括:
1. 负责收集本小组组员的意见,进行归纳记录后,在社区会议上提出。
2. 在社区会议上认真倾听其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并如实记录。
3. 在会议总结阶段,记录讨论结果,并将会议结果如实向本小组居民进行传达。
4. 积极参与社区规章制度的建设,同时在年底总结工作中对财务收支明细有一定的了解。
5. 有较强的责任心,在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的事务面前不轻易妥协。
此外,居民代表要当好排忧解难主力军,贯彻落实居民代表“一月一访、一季一会”、社区党组织“一月一会”的民情收集处置机制,采用“线上和线下”、“日常走访”的形式,开展常态化、长效化走访联系,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事项收集好、反映好、解决好。
综上所述,居民代表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应当代表本小组各个阶层居民的意愿,并通过参与社区事务和反映居民意见来履行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