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是指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的特点包括:
成立和注册地不在中国:
企业的注册地和法律管辖权均位于外国或地区。
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
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不位于中国。
在中国境内可能有机构、场所,或者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例如,在我国设立的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等外国企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如果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按照规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