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科员是 体制内的一种职务级别,处于正科级和副处级之间。具体来说,主任科员属于正科级的非领导职务,职责略低于科长、乡长、镇长等领导职务的正科级领导职务,但享受正科级待遇。主任科员是正科级职务下的一个领导名称,通常负责本科室或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协助领导完成各项任务。
在公务员职务层次中,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新公务员法的推行使得原有的非领导职务,如“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等统一整合为“职级”概念,形成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四级十二级职级体系,从一级巡视员到二级科员,等级分明。在这个体系中,一级主任科员处于一个特殊的位置,不及上位的调研员,但比二级主任科员更具优势,可被视为“大正科”。
综合以上信息,主任科员级别在公务员体系中属于中层管理岗位,具有一定的管理职责和权力,但不同于正科级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是主任科员中的最高级别,通常对应于公务员的五级、六级或七级,具体级别会根据不同单位和地区的规定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