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初加工是指对农产品进行的一次性、不涉及内在成分改变的简单加工处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种植业类
粮食初加工:
小麦初加工,包括清理、配麦、磨粉、筛理、分级、包装等,制成小麦面粉及各种专用粉。
稻米初加工,包括清理、脱壳、碾米(或不碾米)、烘干、分级、包装等,制成成品粮及其初制品,如大米、蒸谷米等。
玉米初加工,包括清理、浸泡、粉碎、分离、脱水、干燥、分级、包装等,生产玉米粉、玉米碴、玉米片等;鲜嫩玉米经过筛选、脱皮、洗涤、速冻、分级、包装等,生产鲜食玉米。
薯类初加工:
对马铃薯、甘薯等薯类进行清洗、去皮、磋磨、切制、干燥、冷冻、分级、包装等,制成薯类初级制品,如薯粉、薯片、薯条。
食用豆类初加工:
对大豆、绿豆、红小豆等食用豆类进行清理去杂、浸洗、晾晒、分级、包装等,制成豆面粉、黄豆芽、绿豆芽。
其他类粮食初加工:
对燕麦、荞麦、高粱、谷子等杂粮进行清理去杂、脱壳、烘干、磨粉、轧片、冷却、包装等,制成燕麦米、燕麦粉、燕麦麸皮、燕麦片、荞麦米、荞麦面、小米、小米面、高粱米、高粱面。
林木产品初加工
通过将伐倒的乔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去叶、锯段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原木、原竹、锯材。
园艺植物初加工
该部分未在提供的文档中详细列出,但通常包括对园艺植物进行的一些初步处理,如清洗、修剪、包装等。
建议:
农产品初加工的具体范围和操作步骤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