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档案馆员评审

时间:2025-02-12 22:07:41 网络游戏

广东省档案馆员评审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学历资历条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思想政治条件以及申报材料及要求等。以下是相关信息:

学历资历条件

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受聘助理馆员职务3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受聘助理馆员职务4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受聘助理馆员职务5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受聘助理馆员职务5年以上。

虽不具备上述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受聘助理馆员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受聘助理馆员职务3年以上。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从事档案汇编工作的人员:独立完成档案史料汇编10万字以上或档案参考资料5万字以上。

从事接收征集工作的人员:制定过接收征集的方案,接收档案1000卷以上,征集珍贵档案10件以上。

从事整理编目工作的人员:制订过整理编目方案,独立完成组卷200个(或调整组卷1000卷以上)或完成编制检索工具2种以上。

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热爱档案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认真钻研业务。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能够自觉运用新理论和新技术,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明、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国家档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评审流程

申报人员需按照《广东省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

广东省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建议申报人员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确保自己符合申报条件,并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