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有 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这些省省级行政区包括:
23个省:
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5个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4个直辖市: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澳门。
建议:在涉及中国行政区划时,可以明确提到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并详细列出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名称,以便更清晰地传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