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是指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这些企业虽然不在中国境内设立实际的管理机构,但由于其业务活动或经济利益与中国境内有关联,因此需要按照中国的相关税法规定缴纳税款。
非居民企业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这些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了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提供劳务的场所等,并且这些机构和场所与境内的所得有实际联系。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这些企业虽然未在中国境内设立任何机构或场所,但它们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对于这类企业,如果它们与境内机构和场所有实际联系,也需要按照规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与居民企业的主要区别在于其纳税义务的范围和税率。居民企业需要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非居民企业一般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明确自身的法律地位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以便正确归类并遵守相关税法规定,合理规避税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