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的减除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总额:
这是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在填写减除项时需要明确会费的数额及用途。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总额:
企业根据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按照2%的比例计算工会经费,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扣除。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代收凭据,才能在税前扣除。
企业职工工资薪金的总额: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准予扣除。工会经费的扣除标准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
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计算的扣除额的数额:
这是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中允许税前扣除的部分,具体计算方法是工资薪金总额的2%。
基本减除项:
在工资、薪金、稿酬等所得中,每人每月减除800元。填写时,应在纳税申报表的“工会经费”栏目中填写800元。
附加减除项: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附加减除,但金额不得超过当地工会经费收入的50%。
政府补助减除项:
各级政府针对工会组织提供的补助资金也是工会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填写减除项时,应包括政府补助的具体金额及用途。
利息收入减除项:
工会经费的投资收益,如银行存款利息等,也是工会经费的一部分,在减除时需要明确标注。
其他收入减除项:
除了上述收入外,工会经费还可能包括其他收入,如捐赠收入、财产租赁收入等,这些收入在减除时也需逐一列明。
综上所述,在计算工会经费时,企业需要考虑上述各项减除项,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企业应妥善保留相关凭证和文件,以备税务机关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