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璈(1904年11月7日-1973年4月23日),字亚轩,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他是中国著名的法学家、律师,也是东京审判的法官之一。梅汝璈在1924年考取公费赴美留学,先后就读于斯坦福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分别获得文学士和法学博士学位。
归国后,梅汝璈曾任教于多所大学,包括山西大学和南开大学,并在1946年至1948年期间,作为中国代表法官参与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东京审判),对第一批28名日本甲级战犯的定罪量刑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的工作不仅体现了中国法律人的专业素养,也展示了中国在国际舞台上运用法律武器捍卫国家尊严的决心。
梅汝璈还积极参与了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与国际交流,担任了多项重要职务,包括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案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等。他的贡献和影响力在中国法律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梅汝璈在1973年4月23日逝世,享年69岁。他的一生致力于中国司法与外交事业的发展,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和国际地位的提升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