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月数的计算主要依据失业人员在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
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
在享受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每满1年增加2个月,最长领取期限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
在享受18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每满1年增加1个月,最长领取期限为24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金的领取期限根据个人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且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此外,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会重新计算,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综上所述,失业金领取月数的计算公式为:
\[ \text{失业金领取月数} = \text{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times \text{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 \]
其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具体标准如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