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规定通常如下:
物业费计算
物业费从物业交付之日开始计算,无论业主是否入住,都应全额缴纳。
空置房物业费减免
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后若长期未入住,可以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并支付减少后的管理费,通常是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
对于空置房,如果符合省市县关于空置房减免的规定,物业费的收取也会有所不同。
开发商与业主的责任分界
在物业竣工但尚未出售或交付给买受人之前,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若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则需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费收取标准及法律约束
业主的物业费用支付义务有明确标准,物业管理企业不能收取超出规定范围的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空置房物业费的具体规定
对于经业主验收而没有入住的,一般可以按全额的70%支付。
对于未销售出去的房子,物业费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空置房物业费有原则性规定,具体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其他注意事项
物业服务人应定期向业主公开服务事项、收费项目等信息,并确保收费透明。
业主有义务按时支付物业费,除非有合法理由,否则不能以未接受服务为由拒绝支付。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间点的法规,请以当地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