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增值税的中央和地方分配比例是各分享50%。这意味着增值税收入的一半归中央政府所有,另一半归地方政府所有。这一比例是根据最新的政策确定的,具体可参考以下信息: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21号),增值税收入划分保持了“五五分享”的比例不变,即中央分享50%,地方分享50%。
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增值税收入归属试点地区,并且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会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其抵扣方式是通过销项税减去进项税来计算应交的税费。
这一分配比例有助于平衡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资源,确保各级政府有足够的财力履行其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