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难理赔程序规定如下:
事故发生后立即行动
家属与航空公司对接处理事故,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上报给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核定
保险公司确定事故的原由后,根据具体投保情况确定是否理赔。
保险公司收到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提供理赔资料
家属需提供相关资料,如航班订座及保险购买记录等。
保险公司审核材料,符合规定的将作出理赔决定。
理赔款支付
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将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了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并规定了保险人的核定和赔偿义务。
赔偿责任限额
在我国,空难赔偿标准包括航空公司承担的赔偿和乘客购买的商业保险赔偿。
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
其他赔偿来源
如果事故是由厂家造成的,厂家也会进行理赔。
综上所述,空难理赔程序包括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保险公司核定、提供理赔资料、支付理赔款等步骤,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规定进行。赔偿金额包括航空公司赔偿、商业保险赔偿以及可能的厂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