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
申报主体可以是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相关机构包括文旅局非遗科、区域内文化馆、街道办等,通常在文化馆进行申报。
撰写材料并提交
需要准备一万五千字的文字资料,包括项目名称、传承谱系、技艺特点等。
准备5-8分钟的视频资料,包含个人简介、项目详情、资金投入情况等。
提交材料到文旅局非遗科、区域内文化馆、街道办等。
项目评审
由资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对传承人的资格进行核实。
评审通过后,由政府相关主管领导开会审核。
项目公示
项目在当地的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一般为20天。
公布与授牌
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划时间,定期安排公布与授牌。
此外,申报程序还可能包括以下环节:
咨询申报范围和标准:
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系,了解技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具体要求。
确定申报时间和准备材料:
了解申报时间安排,并准备所需的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和视频材料。
提交申报材料:
将所有材料提交给当地的文化主管部门,并进行初步审核。
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
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申报项目,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异议和建议。
批准和公布:
经评审合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由文化行政部门进行批准和公布,并颁发证书。
保护和传承:
申报单位需依据批准的保护措施,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建议:
在申请前,务必详细咨询当地文化主管部门,了解具体的申报要求和流程。
准备好充分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积极参与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及时回应可能的异议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