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卖房的程序如下:
准备阶段
准备好房款。
买卖双方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要到户口所在地开具未婚证明)和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签订买卖合同
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合同应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资金监督管理
和卖方一起把准备好的房款到银行做资金监督管理。
报税
到天津税务机关报税,报税时需要买卖双方的夫妻双方本人带齐全部的证件到场,一般5个工作日后到税务机关打税单交税。
房屋过户
等5个工作日以后去天津房屋交易所取房屋的产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需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和房产证。
交接费用和钥匙
查水、电、煤气、暖气、物业的费用,房款资金监督管理解封,交接钥匙,搬家。
贷款相关手续(如有贷款)
如果买方需要贷款购房,则需要和卖方一起到银行签定借款合同,银行审批贷款,签订天津借款合同的当天可以和卖方一起到税务机关报税。等银行贷款审批完成,到天津税务机关打税单交税,然后到天津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等5个工作日房屋产权证出来以后要作天津抵押出他项权利证书,银行放款。
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双方当事人保持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文件都准备齐全,避免因资料缺失导致交易延误。
如果涉及到贷款,建议提前咨询银行,了解贷款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贷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