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程序法是 解决非讼案件的程序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人民调解法》:
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机构,采用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
《仲裁法》:
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由仲裁员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公证法》:
通过公证机构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
督促程序: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且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公示催告程序:
失主丢失票据、有价证券等,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证券无效的一种程序。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企业法人因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破产程序清理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非诉讼程序法为当事人提供了多种解决纠纷的途径,具有高效、便捷、低成本等优势,适用于各种非讼案件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