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结束后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试用期满考核
单位会组织试用期满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员工将按期转正。
如果考核不合格,单位可以选择延长试用期再考核,或者直接辞退员工。
离职前准备
确认试用期内提前通知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单位即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核对劳动合同:检查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试用期辞职的特殊条款,确保操作符合约定。
整理公司财物和资料:离职前归还公司配发的物品(如工卡、钥匙、工作电脑等),清理与公司相关的文件和资料,避免后续争议。
提交离职申请
提交书面离职申请:格式包括个人信息、岗位、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等内容,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提交,注意保留提交和对方签收的凭证。
确认通知时间:从提交之日起计算3天,满3天后可依法离职,即使用人单位未明确回复也可以正常离开。
办理交接手续
完成工作交接:整理未完成的工作事项,并向负责人交接,建议制作交接清单,让对方签字确认。
归还公司物品:如有工作电脑、门禁卡、工服等物品,需按公司规定归还,并确认记录。
若涉及押金扣除(如工作服押金),单位需提供合法扣款依据,否则员工有权要求退还全款。
工资及社保结算
工资结算:用人单位应在离职当月结清工资,包括试用期内的基本工资和加班费等,检查工资是否扣除不合理费用,若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社保和公积金转移:如果试用期内公司已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员工离职后需查询缴费情况,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签订
劳动合同签订:凡试用期满被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全部实行合同制管理,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公司确定工作关系,合同期。
试用期转正流程
填写《转正申请单》,行政人事会根据与劳动者签定的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提前通知到使用部门,要求填写《转正申请单》。
转正员工总结和自我评价,员工根据《转正申请单》的要求填写试用期总结和自我评价。
直属领导或部门主管评价,根据员工的试用期总结和平时工作表现,对员工进行评价。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劳动者在超过法定试用期后,有权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该部门将要求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
赔偿金支付
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结束后不转正,单位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上是试用期结束后需要遵循的主要程序,建议员工和用人单位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规定执行,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