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调解程序通常指的是在调解过程中,纠纷当事人通过不同层级的调解组织或机制,逐步解决纠纷的过程。具体的四级调解程序可能因不同的调解类型和场景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一级调解
当事人填写书面申请书,表达调解意愿。
调解组织填写《人民调解案件受理登记表》,受理纠纷。
二级调解
调解组织调查纠纷事实,了解双方诉求。
进行初步调解,尝试达成一致意见。
三级调解
如果一级和二级调解未能达成一致,纠纷可能转入社区调解。
社区调解员或社区警务室进行调解,出具调解协议书。
四级调解
如果社区调解仍未成功,纠纷可能转入社区司法所进行司法调解。
或者,纠纷可能直接转入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诉讼。
这种四级调解程序旨在通过不同层级的调解组织,逐步化解纠纷,确保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每个层级的调解组织都有其独特的角色和职责,确保纠纷能够在不同阶段得到适当的处理。
建议:
当事人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先通过一级和二级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以尽可能在较低层级解决纠纷。
如果一级和二级调解未能成功,可以考虑转入社区或司法调解,以获得更专业的调解服务。
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应保持沟通,积极配合调解组织的工作,以便更高效地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