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变更程序如下:
提起变更申请
变更监护权首先需要由有关个人或组织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监护人。
申请人可以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例如父母、祖父母、兄姐等。
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情况属实的,会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会考察现有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及是否履行了监护职责,是否存在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判决变更
法院在综合评估所有相关因素后,会从有利于被监护人身心成长的角度出发,做出变更监护人的判决。
判决一旦作出,原监护人将被剥夺监护权,新的监护人将承担起监护职责。
特别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变更抚养关系纠纷适用普通的诉讼程序,而撤销监护人资格、变更监护权案件则按照特别程序进行,无需缴纳诉讼费,并且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理结案。
总结:
监护权变更程序主要包括提起变更申请、法院审查、判决变更以及特别程序等步骤。整个程序旨在确保被监护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并且变更过程合法、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