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庭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并组成合议庭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受诉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的过程。以下是庭审程序的主要步骤和环节:
庭审准备
传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
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
由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出示证据和质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各类证据按顺序出示,由当事人进行质证,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等。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
庭审程序旨在确保审判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通过一系列有序的步骤,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法定程序得到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