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法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申请时,双方应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无配偶及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一方离过婚,还应携带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需提供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审查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甚至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确保申请人符合法定结婚条件。
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对于不符合结婚条件的情况,登记机关应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仅举办婚礼而未进行登记在法律上不构成婚姻关系,仅为同居关系,其权益保障与婚姻关系有较大差异。此外,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通过以上三个步骤,婚姻的法定程序得以完成,从而确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并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