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案到执行局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向法院立案庭提交执行申请书。
法院审查
立案庭工作人员对申请执行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发给《立案受理通知书》。
案件转交执行局
立案后,法院立案庭将案件转交至执行局,由执行法官负责案件执行。
执行准备阶段
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进行案件录入和公开执行案件信息。
执行指挥中心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查控。
根据被执行人户籍地决定是否需要向异地法院发起委托调查。
案件从执行指挥中心流转至承办法官,执行法官对案件及当事人信息进行详细核查。
执行阶段
执行法官在查明财产后,启动资产的处置与分配程序。
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进行财产申报并执行生效法律义务。
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局会在一定时间后终本结案。
结案
若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或财产线索,可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
建议申请人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法院的沟通,确保材料齐全、准确,以便顺利推进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