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法院不立案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程序:
提起上诉
如果法院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当事人可以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或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投诉监督
如果法院存在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不接收诉状等违法违纪行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投诉,由法院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补充材料
如果起诉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立案条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立案庭工作人员的要求补充相关起诉材料。
使用12368热线
通过12368热线向最高法yuan投诉监督渠道反映不立案问题,建议每天投诉一次,连续5天左右,因为最高yuan每日会下发督办通报,要求基层法院立刻立案。
直接现场投诉
可以直接当面到法院反映情况,与立案庭工作人员沟通。
申请复议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人民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并在认为理由不成立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上级法院起诉
如果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
建议优先通过合法途径如上诉或投诉监督来解决不立案的问题,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