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入伍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网上报名
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
系统审核阶段,对完成报名的适龄青年,系统对其学籍及高考原始总分数自动审核,并以适龄青年选择的应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其高考分数在全省的相对排名情况,择优选择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人员作为初选预征对象,系统审核通过的将以短信通知本人。
初审初检
初选预征对象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毕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按兵役机关要求参加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体检考评
送检对象在接到兵役机关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指定的征兵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的对象,要接受兵役机关的政治审查,应征公民应如实提供自己及家庭主要成员有关情况。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向兵役机关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预定新兵
由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建议:
报名前,确保所有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齐全且有效。
仔细了解并确认所有报名步骤和要求,确保不错过任何一个环节。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兵役机关的沟通,及时解答疑问,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