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一般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9 14:48:04 手机游戏

破产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阶段:

开始程序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对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法院要进行审查,有正当理由的,予以受理,否则即予驳回。

宣告程序

破产由法院宣告。

宣告破产前,必须对破产案件进行审理,审理方法由法院决定,可以依职权调查,可以进行言词辩论,也可以两种方法同时采用。

进行程序

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从熟悉会计或者法律业务的人员中,选任破产管理人,并即发出公告宣布下列事项:

破产裁定的主要内容。

破产管理人的姓名、住址。

报明债权的时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

命令破产人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不得向破产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而应向破产管理人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终结程序

结束破产案件的法律程序。

破产程序终结后,申请注销登记。

其他相关程序

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企业整顿:在破产宣告后,企业可以进行整顿,以恢复其经营能力。

破产清算:破产管理人受理或变卖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将所得收益在全体债权人内部公平分配,并终结企业法律主体资格。

这些程序共同构成了企业破产的完整流程,旨在公平地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并尽可能使企业恢复经营能力或有序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