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的合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确定待岗原因
待岗通常基于企业经营困难、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环境保护、宏观政策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劳动者的个人原因。
制定待岗方案
用人单位需制定待岗方案,明确待岗人员、待岗期间的待遇等,并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待岗通知与协商
用人单位应提前通知劳动者待岗决定,并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待岗通知应包括待岗原因、时间、期间的工资报酬等。
待岗期间的工资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生活费。
办理待岗手续
员工所在部门领导应将员工待岗原因及面谈结果以书面意见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及时会同本单位同级工会对员工待岗原因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本单位行政办公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批准待岗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员工待岗相关手续。
待岗期间的权利义务
确定待岗的正当理由,签订待岗协议书,明确双方在待岗期间的权利义务。待岗期内不得限制劳动者的自由。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待岗期满后的处理
待岗期满后,根据具体情况,公司可能进行重新安排岗位、合同续签或解除等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待岗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待岗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同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并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待岗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