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调动程序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拟调入单位内部沟通
拟调入单位的用人司局长因各种原因希望将你调至该单位。
拟调入单位用人司局长与人事司局长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
审核调入条件
拟调入单位人事司局审核拟调入人的条件是否符合该单位的任职要求。
拟调出单位同意
拟调出单位用人司局长同意放人。
内部汇报与审批
拟调入单位用人司局长向分管副部长汇报,分管副部长再向部长汇报。部党组上会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调动事项。
办理调动手续
双方人事司局长在调动文件上签字盖章,档案调入拟调入单位人事司局,完成调动。
此外,调动过程中还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例如:
对事业单位或央企国企工作人员,通常要求副处级或副高职称。
对京外公务员,要求副处级职称。
对北京市公务员,可以直接调动,科员也可以。
建议在考虑部委调动时,详细了解并遵循相关程序,确保调动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