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需要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等,以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拆迁主管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拆迁活动符合法律规定。
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审核通过后,拆迁主管部门将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发布《拆迁通告》:
拆迁人需要向公众发布拆迁通告,告知拆迁范围、期限等相关信息。
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择一家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入户调查:
评估机构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房屋及附属物的实际情况。
评估结果公示:
评估结果将公示,以便被拆迁人了解评估情况。
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并送达给被拆迁人。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根据评估结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发放、领取补偿款:
被拆迁人根据协议领取补偿款。
拆除房屋:
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搬迁,拆迁实施单位进行房屋拆除工作,并在1个月内办理注销权属登记手续。
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且不搬迁,拆迁办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安置房屋交付:
拆迁实施单位进行回迁房屋的建设,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向被拆迁人交付安置房。
这些程序确保了房屋拆迁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保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