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按什么程序做的

时间:2025-01-29 11:42:47 手机游戏

督查工作通常遵循以下程序:

立项登记

督查办对纳入督查的事项进行立项登记。

填写《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列明主要事项,送街道主要领导审定。

交办处理

《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经街道主要领导审定通过后,转有关承办部门办理。

承办部门需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

催办协调

督查办跟踪办理情况,通过电话、通知、座谈、调研等形式了解工作进度。

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需向领导报告或提出建议。

综合反馈

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督查办,未能按时办结的要详细说明原因,并定期续报,直至办结。

督查办对报告内容认真审核,提出具体意见,要求承办部门在指定期限内重新办理。

办结归档

督查事项查清后,应及时结办,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符合政策。

结办后,相关文件和资料应立卷归档。

此外,督查工作还有一些其他相关的程序和要求:

确定督查事项:明确需要督查的具体事项、涉及范围和对象。

下达通知:向被督查对象下达通知,明确督查事项、目的、要求和期限。

收集信息:被督查对象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以便了解和评估工作情况。

检查核实:通过实地检查、听证、问询等方式核实相关情况,评估履职情况。

发布意见和建议:根据督查结果,发布相应的意见和建议,明确改进和整改要求。

跟踪督办:在一定时间内跟踪检查整改情况,要求被督查对象及时报告进展。

绩效考核和奖惩:根据督查结果,对履职不到位或违规违纪的,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奖惩措施。

这些程序和要求旨在确保督查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决策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