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卖房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订立委托合同
当事人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买卖房屋。代理人需在委托期限内进行房屋买卖。
办理委托公证
若代理人为个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若为法人组织,则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并进行公证。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买方和代理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对产权状况、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等达成一致。
评估房产
对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
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买卖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条件则办理过户手续。
缴纳相关税费
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办理贷款手续
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评估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将贷款发放。
交付房屋及结清费用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后,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双方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建议在选择代理人卖房时,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并确保所有手续和合同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