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通知与接受/放弃继承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遗产认定与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具体分割方式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债务清偿与税务缴纳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依法取得遗产的继承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遗产税(如有)。
遗产继承公证与过户
继承人需要向公证处申请继承权公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遗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公证完成后,继承人需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对于房产、车辆等不动产,还需要提供房屋测绘等证明。
具体操作步骤
房屋评估: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确定物业市值价格。
继承公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房屋测绘:申请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
继承登记: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相关费用
在办理继承权公证和过户登记时,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包括公证费和过户费等。具体金额会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而定。
建议:
继承人在办理继承权程序时,应详细咨询当地公证处和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材料齐全、手续正确,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