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执行程序是指针对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简化诉讼程序。该程序由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并实行一审终审制,即一旦法院作出判决,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小额诉讼程序的特点包括:
高效性: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审批,可以延长一个月。
简易性:
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审理过程简便,能够快速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适用范围:
适用于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
诉讼权利:
当事人在小额诉讼程序中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在普通程序中基本相同,但一审判决后不能上诉。
小额诉讼程序的强制执行规定是:如果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执行小额诉讼的判决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看出小额诉讼执行程序是一种高效、简便的诉讼程序,适用于特定条件的金钱给付案件,并且实行一审终审,有利于快速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