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法定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形式、手续、步骤、时限等行政程序。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违反行政管辖:
如《行政处罚法》第22条所述,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
程序轻微违法和重大违法:
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类型,如《行政诉讼法》第70条所述。
违反法定步骤:
例如,司法或行政行为没有省略或遗漏任何程序环节,但颠倒了程序的顺序。
违反法定时限:
如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行政程序。
违反法定形式:
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行为,如未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违反法定手续:
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未履行必要的手续。
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被判决撤销,并可能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以保障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