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C(Port State Control,港口国监督)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选船
根据船舶的国籍、船级、船东、船舶种类以及现有对该船的检查记录综合考虑是否优先登船检查。
登轮和检查
检查官首先检查船舶配备的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以确认证件的有效性和正确性。
检查船舶总体状况,确认该船舶是否符合相关条约的条款要求。
提出纠正缺陷的措施
如果检查官发现证书不符合要求,或者初次检查后有明显依据认为该船实质上不符合相关公约条款的要求,检查官会对该船实施详细检查,并提出纠正缺陷的措施。
对船舶可能实施滞留
当船舶或船员实质上不符合适宜用公约要求时,港口国为保证该船舶只有在不会对船舶或船上人员构成危急或不会对海上环境造成损害威胁时方可开航所实行的干预行动。
检查结果的处理与反馈
安全检查程序一般包括检查前的准备、实施检查和检查结果的处理与反馈等。检查前的准备一般包括查阅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图、编制检查提纲和记录表格、组织全体检查人员培训等。
综上所述,PSC的一般程序涉及选船、登轮和检查、提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对船舶可能实施滞留以及检查结果的处理与反馈等环节。这些程序旨在确保船舶及其船员符合国际公约的要求,保障海上安全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