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教师编对调程序如下:
个人申请
教师个人提出调动申请,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申请表》,并提交至所在学校和中心学校。
学校同意
所在学校(乡镇中小学需报中心学校)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研究同意调出并签署意见盖章。
拟调入学校(县直属)和中心学校在有编制缺额的情况下,结合学科需求,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盖章。
材料提交
申请人提交结婚证书及配偶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教育局人事股审查
县教育局人事股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经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后,签署意见盖章,并报县编办、人社局。
编办和人社局审核
经县编办审核同意用编后,县人社局研究并批准办理调动手续。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调动人员如为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参加调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若无岗位指标或未被聘用,则实行高职低聘。
城区学校平行调动
城区学校因学科需要在编制范围内可以平行调动。
其他相关手续
调动人员需办理入职、离职手续,转移人事档案,并签订调动协议。
建议:
教师在申请对调时,应提前了解并确认所有相关手续和材料,确保调动过程顺畅。
调动过程中应保持与学校和教育局的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