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采血程序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5-01-28 23:53:08 手机游戏

交警采血程序规定如下:

抽血人员 :应由不少于两名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抽血,并对抽血过程全程监督。

抽血过程

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交通警察应告知抽血人员抽取两份血样,且不应采用醇类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

抽取的血样中应添加抗凝剂,分别使用洁净、干燥的容器封装,并注明被抽血人姓名、抽血时间,分别装入纸质口袋密封,一份备案,一份送检。

密封袋应注明被抽血人姓名、抽取时间、血样用途,由被抽血人签名、交通警察和抽血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被抽血人或抽血人员拒绝签名、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注明。

填写《抽取当事人血样登记表》,写明抽血原因、抽血时间、抽血地点、被抽血人姓名等情况,并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血样送检

抽取的血样应及时送检,不能及时送检的,应低温保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提取血样后五日内将血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或者机构进行检验,并在收到检验结果后五日内书面告知车辆驾驶人。

血样保存:

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送检的,应当按照规范低温保存,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3日内送检。

抽血结果:

从技术上说,血液中酒精浓度测定一天内就可以知道结果,但是实验室往往需要为若干份血样进行测定,同时机器本身也有一定的预热时间,还须进行经常的维护和管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血样采集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准确性,从而保障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