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的程序包括什么

时间:2025-01-28 21:45:37 手机游戏

行政赔偿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

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特殊情况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关代为填写并作出笔录。

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出具书面凭证,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

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请求进行审查,包括赔偿范围、方式、金额等。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有无不予赔偿的规定情形;请求人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是否应由本机关予以赔偿;赔偿请求是否已过时效;请求赔偿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

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

对已立案的行政赔偿案件,由案件受理机构送有关业务工作部门办理,特殊情况外,也可由案件受理机构直接办理。

承办部门应在一个月内提出予以赔偿或不予赔偿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政策法规处审核。

政策法规处对承办部门的意见进行审核,报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行政赔偿的执行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作出决定的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以上是行政赔偿的主要程序步骤,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详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