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庭审的程序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有所区别,但大体上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仲裁庭准备阶段
身份核对与旁听人员登记
宣读仲裁庭纪律
仲裁庭庭审阶段
宣布开庭
当事人身份核对
权利义务告知和回避申请
申诉与答辩
调查与质证
庭审辩论阶段
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调解与裁决阶段
仲裁庭根据情况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如一方无调解意愿,仲裁庭可宣布择日裁决或当庭裁决
双方均愿意接受调解时,仲裁庭可采取双方在场调解或单独调解等方式
刑事案件二次开庭程序
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开庭
法庭调查
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
调查核实证言及鉴定意见
调查核实证据
法庭辩论
最后的陈述
判决
离婚案件二次开庭程序
书记员查看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齐,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说明案由,公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
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以及举证质证等环节
法庭辩论阶段,各方阐述自己的意见
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尝试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就依法作出判决
民事纠纷中法院第二次开庭的流程
公开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其它诉讼相关人员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意见征询
法院调解
法院判决
民事诉讼二审庭审程序
立案
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
举证质证
法庭辩论
法庭调解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宣判
综上所述,二次庭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仲裁庭或法院的准备工作、庭审阶段、辩论阶段、调解与裁决阶段。具体的程序可能会根据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基本流程大致相似。